近日,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小微企业和个人合同纠纷案件中,灵活采取“活封”方式柔性执法,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,为企业纾困解难,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。
据了解,“活封”指查封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后,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保管和使用,使查封设备能够物尽其用,避免过度影响和干预被执行人生产经营。
自今年成都市开展“进万企、解难题、优环境、促发展”专项工作以来,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回应企业所呼、所需、所难,全力营造助企、安商、兴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,让专项活动走深走实。(完)